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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建设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误区与对策(上)

王栩男(罗博思) CPSM博润顾问 2022-11-27



言 · 2012年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将采购管理能力提升作为首要任务来推进。2012年6月和2013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专项提升培训班,提出集中采购、电子化采购的管理要求。2012年5月1日,国务院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实施。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企业集团围绕包括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内的采购信息化建设进入小高潮。笔者因工作关系,与众多大型企业集团的采购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有较深入的交流。现就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普遍存在的误区试做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供业内同仁参考。

误区一:按《电子招投标办法》规定的功能建设即可

       有不少企业的主管认为,《电子招投标办法》及其附件《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交易平台部分》已经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功能和相关技术要求规定得很全面、很具体了,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只要照此要求建设即可。


       纵观整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附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交易平台部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包括了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商务部分,即包括公告公示、标书发售、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提出异议及处理,但不包括为实现网上交易功能、且提高效率所必需的其他功能。对招标机构而言,完整的招标投标电子化解决方案,除电子商务部分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业务执行子系统和运营管理子系统两大部分。业务执行子系统类似于生产性企业的ERP,是高效实现招标投标业务网上交易的支撑层,即招标机构的招标任务委派管理、招标文件管理、开标管理、评标管理、异议管理、异常管理、电子归档,还应当建设价格库、专家库、文件库、投标人信息库等各类信息资源库。运营管理子系统的部分功能是企业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的基础层,部分功能是招投标业务决策分析所需。该子系统应当包括模板管理、费用管理、审批管理、决策管理、权限管理等。《电子招投标办法》就电子商务部分、信息资源库、费用管理、权限管理等相关内容做了详尽规定,但对业务管理和运营管理的大部分功能只作了“蜻蜓点水”式的描述。因为该两部分系统的需求千差万别,适用于全国范围各行各业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不能就此做强制性统一规定,即《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只能就招标投标的基本流程、各类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共性部分、涉及到信息共享交换需要的功能做了规定,涉及各行各业的差异化部分只能靠招标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建设。在传统的纸质招标模式下,业务管理子系统和运营管理子系统也应当建设使用,对提高招标业务的工作效率、规范招标业务管理、促进招标业务知识共享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企业所用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架构图




       如果只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功能对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设计,那最终将建成一个残缺不全的系统,与通过信息化提升招标投标业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范管理的初衷相违背。


误区二:企业使用政府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的系统即可

       有些企业认为,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组成,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由政府建设或主导建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也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带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运营。一旦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将上述三大平台都建设好,供招标投标各方主体使用,企业就用不着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相关信息系统了。


       笔者暂且不论政府统一建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各行各业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假设政府就把上述三大平台建设好了,供招标标各方主体使用,是不是满足了企业对招标投标业务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大量的实践证明,政府部门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


       1、适合市场主体的使用功能有限。政府部门在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往往只从自身需求出发考虑系统功能设置,普遍存在强化行政监督功能、弱化市场主体使用功能的现象:有的交易平台只开发了电子商务部分,相关信息无法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实现共享;有的交易平台只设置了交易中心自己所需要的那部分功能,不去建设招标机构必须要使用的业务执行和运营管理两大功能,而这些功能恰恰是确保电子招标投标信息落地的必备功能;有的交易平台开发了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批功能,但给每家招标机构只开放一个账号,剥夺了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内部审核的权利……等等。诸如此类的功能缺陷总体上不利于企业招标采购业务的深层次、专业化发展。


       2、适用项目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各行各业需求。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由政府主导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一般仅能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通用性招标项目,难以适应水利、交通、冶金矿产、石油化工、电力、机械机电等众多行业不同专业的招标投标交易需求。


       3、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降反升。现有交易中心运营的交易平台建设或开发单位往往利用垄断地位向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各种使用费,如付费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投标文件生成转换器、造价软件、网员费、强制公证收取高额费用等;大部分地方的投标人必须亲临现场,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并存。上述规定和做法导致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降反升,没有体现出信息技术对促进交易成本下降的基本效用。


       4、软件升级改造滞后,难以适应市场需要。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它在直接的生产和商业活动中,不具有民间企业所具有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也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去创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探索未知并不断加以改进完善,而政府部门在信息技术方面并不占据优势,也没有创新改进的动力和压力,又受预算管理的限制,不能迅速获取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政府部门直接从事交易平台的建设,必然压制民间创造力的发挥。


两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主要差异分析



 

文章待续...,更多相关文章详情请见下期分解。


       文·王栩男先生,王先生现为国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曾任加拿大跨国半导体集团公司供应链方案总监(中国区)、美资跨国集团制造业亚太区运营及供应链管理经理,芬兰跨国电子制造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及库存经理,联想集团综合计划部采购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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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采购专家,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公共采购专家,

美国注册采购经理(CPM), 美国供应管理专业人士(CPSM) 

国务院国资委《政府采购协定》专家组成员

原《全球采购》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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